商财发〔2021〕39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

 

来源:会计家园   时间:2021-03-31   浏览量:938次


 

摘要:商财发〔202139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,简称〔202139号文件,现就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 

经国务院同意,现就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、跨境电商综试区、综合保税区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、保税物流中心(B型)所在城市(及区域)。今后相关城市(区域)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,即可按照《商务部?发展改革委?财政部?海关总署?税务总局?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商财发〔2018486号)要求,开展网购保税进口(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)业务。

二、各试点城市(区域)应切实承担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定,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,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“网购保税+线下自提”、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,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,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。

三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情况请及时报商务部等有关部门。

 

商务部?发展改革委?财政部

海关总署?税务总局?市场监管总局

2021318

 


 

以上是【会计家园小编整理:商财发〔2021〕39号,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,〔2021〕39号文件】,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,请访政策法规栏目>>

会计家园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,提供全面、专业、高效的企业服务。包括:代理记账、注册地址出租、代办公司注

册、会计记账、社保代理、会计代理、用友代理、出具审计报告、公司注销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、税务筹划服务等。

咨询“会计家园”客服,即可办理相关业务,客服电话 13522780767(刘经理)

Responsive im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