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行业简易计税的情形、计算、风险提醒

 

来源:会计家园   时间:2022-03-03   浏览量:826次


 

建筑业哪些情况适用简易计税?简易计税又该如何计算?我们都知道,建筑服务增值税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。简易计税按3%征收率计税,一般计税自201941日起按9%税率计税。建筑行业简易计税的情形、计算、风险提醒如下。

 

一、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况

1】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。

2一般纳税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、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,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、混凝土、砌体材料、预制构件的,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。

 

3】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:

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,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,并收取人工费、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。

 

4】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:

甲供工程,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、材料、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。

 

5】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,建筑工程老项目,是指:

?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;

?未取得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的,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;

?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,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。

 

6销售自产或外购机器设备(含电梯)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,已经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的,对于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。

 

二、简易计税计算

应纳税额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-支付的分包款)÷(13%)×3%

【注】不得抵扣进项税额

 

三、风险提醒

根据财税〔2016〕36号文件规定,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,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 

建筑业企业可能存在多个项目,有的适用一般计税,有的选择简易计税,采购的建筑材料等货物:

 

1如果明确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,其进项税额在采购当期不能抵扣;

2如果采购时不能明确是否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货物,应在实际用途明确归属于简易计税项目时转出其进项税额。

 

可以看出,国家对建筑服务企业的降税减负政策也是很实惠的。企业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可以按照当地税务局的申请要求申报!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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