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,要交给购买方吗?

 

来源:会计家园   时间:2023-04-08   浏览量:1518次


 

摘要: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,要交给购买方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,需要交给购买方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,销售方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(发票及抵扣联)交给购买方吗?

 

问: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,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?


答:根据总局公告2016 47号的规定,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,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,在填开《信息表》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,应暂依《信息表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,与《信息表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,因此,此种情形,销售方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(发票及抵扣联)交给购买方。其他情形,并未做明确规定,但由于红字发票也有发票联、抵扣联和记账联,一般是销售方留存记账联,其余联次交予购买方。

 

文章整理:上海会计公司  http://www.acctsweb.com/shkj


 

以上是【会计家园小编整理: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要给购买方吗?】,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,请访建筑资质栏目>>

会计家园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,提供全面、专业、高效的企业服务。包括:代理记账、注册地址出租、代办公司注

册、会计记账、社保代理、会计代理、用友代理、出具审计报告、公司注销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、税务筹划服务等。

咨询“会计家园”客服,即可办理相关业务,客服电话 13522780767(刘经理)

Responsive im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