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税〔2013〕57号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

 

来源:会计家园   时间:2021-06-19   浏览量:938次


 

摘要:财税〔2013〕57号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,简称财税〔2013〕57号文件, 财税〔2013〕57号通知,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    
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(以下简称核定扣除试点)工作,经研究决定,扩大实行核定扣除试点的行业范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
一、自201391日起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,根据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》(财税〔201238)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)特点,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。
    
二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税务和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、扣除标准等内容的文件,需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各地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,不定期公布部分产品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。
    
三、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,各地财税机关要积极推进试点各项工作,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

    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    2013
828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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