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
 

来源:会计家园   时间:2023-09-29   浏览量:938次


 

摘要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,简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文件, 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。

 

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:

一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二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三、本公告执行至20271231日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财政部 税务总局

202381



 

以上是【会计家园小编整理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,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文件】,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,请访政策法规栏目>>

会计家园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,提供全面、专业、高效的企业服务。包括:代理记账、注册地址出租、代办公司注

册、会计记账、社保代理、会计代理、用友代理、出具审计报告、公司注销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、税务筹划服务等。

咨询“会计家园”客服,即可办理相关业务,客服电话 13522780767(刘经理)

Responsive image